【南京纯水设备行业新闻】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自7月1日起,全市拉开“禁磷”序幕。
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经营洗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含磷洗涤用品,无锡纯水设备改售无磷洗涤用品;工业、服务业等生产和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一律改用无磷洗涤用品。全市禁止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建设项目。
同时,通告》对“禁磷”责任进行了细致分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工作负总责;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磷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督管理;常州纯水设备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流通领域含磷洗涤用品的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通告》还特别提及,全市范围内销售的无磷洗涤用品,必需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无磷”字样;未按规定标识的视为含磷洗涤用品。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民在购买洗涤用品时,南通纯水设备可注意检查标签上是否有“无磷”标识,若没有这个标识,那就代表着其“含磷”市民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