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纯水设备行业新闻】海水淡化产业,能够有效解决全球沿海地区淡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促进沿海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保证了沿海地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前全球水资源发展战略之一。近年来,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态势迅猛,从“十一五”起,其产能每年增长率均保持在60%以上。依据《2016全国海水利用演讲》可知,国目前已建成131个海水淡化工程,总产能达1188065t/d年利用海水作为冷却水量为1201.36亿t新增海水冷却用海水量75.70亿t/a
随着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国海水淡化领域规范化工作进展迅速,各技术领域规范的制定,不只规范了海水淡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海水淡化领域产业化进程,更能提升海水淡化技术的研发水平和产品质量,纯水设备引导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国海水淡化规范化建设现状
随着我国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海水淡化行业规范化工作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继2006年,国家规范委、国家海洋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海水利用规范发展计划》将海水淡化规范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规范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之后,2012年,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海水淡化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发展海水淡化规范战略,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性和科学性;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的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目标中包括:十三五”末,海水淡化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政策与机制更加完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南京纯水设备通过上述一系列规范计划和国家政策的实施,使我国海水淡化规范体系基本构建起来。
1.1国海水淡化规范化技术委员会现状
国,国家海洋局是全国海洋规范化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全国海洋规范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海洋规范化技术归口工作,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SA C/TC283/SC7隶属于全国海洋规范化技术委员会。除此之外,全国分离膜规范化技术委员会(SA C/TC382也是其重要归口之一。
1SA C/TC283/SC7
全国海洋规范化技术委员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于2015年8月成立,旨在保证规范化工作能够有效支持和促进海水利用产业化的发展。筹建单位为国家海洋局,秘书处承担单位为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本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领域的规范化工作(不包括化学、分离膜、制盐领域)
2SA C/TC382
全国分离膜规范化技术委员会(SA C/TC382于2008年6月由国家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成立全国分离膜规范化技术委员会(SA C/TC382批复”国标委[2008]82号)批准成立。全国分离膜规范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规范化管理委员会领导,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的从事全国性规范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主要负责分离膜领域国家规范的制修订等工作。
1.2国海水淡化规范现状
目前,国海水淡化领域共有63项现行有效规范。详见表1包括9项国家规范和54项行业标准,主要分为基础通用规范5项,蒸馏法海水淡化规范4项,膜法海水淡化规范38项,海水淡化管理规范1项和海水冷却用标准15项。以上海水淡化规范的制定,有利于促进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范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为新技术的开发、相关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表1国海水淡化现行规范明细表
2国海水淡化规范建设现状分析
2.1海水淡化规范体系的结构和分类分析
国现行有效的海水淡化规范共63项。根据海水淡化技术细化领域划分,主要可将海水淡化规范分为5类,如图1所示。其中,基础通用规范和海水淡化管理规范包括膜法海水淡化、蒸馏法海水淡化和海水冷却三个技术领域,但目前占比较小。海水淡化管理规范方面目前仅发布一项关于海水淡化水源地保护的规范,而关于海水淡化项目所带来的环境影响评测方面还没有相关规范进行规范。海水淡化基础规范方面,目前发布的规范均是针对海水淡化相关术语,缺少海水淡化工程相关专业制图规范和维护运行相关规范来规范和统一海水淡化工程的前期建设和后期运营管理。
图1国现行有效的海水淡化规范占比分布
2.2海水淡化规范体系的配套性和协调性分析
规范体系的配套和协调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范与技术之间的配套性,无锡纯水设备另一方面是海水淡化规范类别之间的搭配协调性。
近年来,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在膜组件研制、高压泵研制、能量回收装置研制、取水技术开发、预处置技术开发和后处置技术等方面均取得明显进步,使得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具有了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截止2016年底,膜法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占全国总工程规模的68.43%而相应膜法海水及苦咸水淡化规范共38项,占据60%比例,包括工程设计、关键设备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等方面,数量多,种类较齐全。海水冷却技术方面,截至2016年年底,1201.36亿t海水作为冷却水在使用,且增量每年可达到75.70亿t随着海水冷却产业的发展,相关规范也在配套制定。目前我国现行的海水冷却规范有15项,占总体比例的24%类型主要为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两大类,规范制定和技术发展基本匹配。而蒸馏法海水淡化技术发展起源早,且技术成熟,但因工程的工艺复杂、产水造价高,使得热法海水淡化市场占比率逐年下降。因而蒸馏法海水及苦咸水淡化规范没有跟上配套要求,目前现行仅有4项标准,占比仅为2%
整个规范体系涉及的规范种类包括:相关术语、评价方法规范、检测分析方法规范、水源地和产水水质标准、设备及装置标准、设计勘察规范、计算方法规范,各类规范之间的配套性良好,建立了划分明确、较全面成套的海水淡化规范体系,但后续仍需补充图例及工程制图、职业管理、及文件编制等类型的海水淡化规范,以丰富规范体系层次。
2.3海水淡化规范的实效性和实用性分析
对表1所列的现行有效规范进行全面分析,可看出,国现行有效的海水淡化规范平均标龄为9.5年,五年以内标龄的规范数量为26项,占总量的41.2%十年以内标龄的规范数量为41项,占总量的65.1%从图2所示的国现行有效的海水淡化规范数量随年度增长情况也可看出,现行海水淡化规范在2008年和2017年发布最多,常州纯水设备分别为14项和9项。其中,2008年发布的主要为膜法海水及苦咸水淡化规范,2017年发布的主要为海水冷却规范,由此可看出,国海水淡化规范具有相对合理的标龄分布结构,规范体系不存在老化现象,国海水淡化发布时间规律与海水淡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相适应。但是由于规范编制过程顺序繁琐,规范化工作管理系统对于已提交的规范前期稿件没有给予及时复审和修订,这会导致规范编制周期长,规范发布时已落后于技术的更新换代,使其与发达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存在一定的差异,降低规范的时效性。
图2国海水淡化现行规范数量随年度增长的情况
2.4海水淡化规范的实施状况分析
目前,海水淡化规范化系统存在一定水平的重制定,轻宣贯”现象。虽然,现行的海水淡化规范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能达到一定水平,但在海水淡化规范的落实过程中,相关机构对已制定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不强,导致规范实施的效果不好,尤其是一些海水淡化工艺设计指导类标准,有些技术人员经常根据个人经验进行设计,没有参照相关规范执行,导致此类规范的执行效率较低。而且,规范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对于规范化工作的管理过于行政化,缺少相关技术人员参与管理工作,导致规范执行率低。
3建议
经过多年发展,国海水淡化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规范体系,分类齐全,体系配套性较完整,各类规范之间的配套协调性良好,实效性较强,规范体系不存在老化现象。但海水淡化规范化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程制图专业标准、环境影响评测方面、运行和维护标准、职业管理和监测方法规范等方面均存在不同水平的缺失,无法满足现阶段海水淡化技术发展的要求;二是规范编制周期长,导致规范发布时已跟不上技术发展的时效性,降低规范使用效率;三是规范在落实过程中,相关机构对已制定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不强,导致规范执行率低。因此,要开展海水淡化规范化战略研究,加强规范的需求分析和整体规划,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补充工程制图专业标准、环境影响评测方面、运行和维护标准、职业管理和监测方法规范等类型标准,保证规范体系完整性;同时,制定规范时,编制者要及时修订稿件,管理部门要尽量简化送审顺序,缩短规范编制周期,提高规范制订的时效性;现行规范应该依照五年为修订周期,并结合实际需要,对技术内容进行更新补充,保证现行规范的准确性和先进性;此外,要重视服务于海水淡化规范化领域工作者的培养,提高规范编制人员和规范化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对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做好海水淡化规范化工作的贯彻落实。